韓國一項涉及職場欺凌的最新調(diào)查顯示,在舉報職場欺凌事件的員工中,約有40%事后遭到報復(fù)。
據(jù)《韓國先驅(qū)報》21日報道,韓國致力于幫助職場欺凌受害者的組織“Gabjil 119”于今年第二季度調(diào)查1000名上班族。結(jié)果顯示,在305名自述曾遭受職場欺凌的受訪者中,只有12.1%表示已向公司或工會舉報,2.6%表示已報告相關(guān)政府機構(gòu)。在舉報者中,有40%事后在工作中受到了不公正對待。
調(diào)查顯示,絕大多數(shù)員工不愿舉報工作場所的欺凌行為。遭遇過職場欺凌的受訪者中,約有57.7%選擇“逆來順受”,19.3%表示已經(jīng)辭職。
被問及為什么不采取行動,47.1%的受訪者說:“即使采取行動,事情看起來也不會好轉(zhuǎn)。”31.8%的受訪者擔心這么做可能讓自己未來處于不利境地。
“Gabjil 119”工作人員指出,政府機構(gòu)的消極反應(yīng)和相對較輕的懲罰措施很可能導(dǎo)致欺凌者對舉報者的報復(fù)。即使發(fā)生報復(fù)行為,政府也會給欺凌者14天時間改正,只有不整改才會被視為犯罪,“這實際上是一種放任”。
不過,韓國雇傭勞動部說,依照該國《勞動標準法》,對于那些報復(fù)職場欺凌舉報者的人,可處以至多三年刑事處罰或3000萬韓元(約合15.9萬元人民幣)罰款。“如果舉報人或受害者希望欺凌者受到懲處,(雇傭勞動部)將立即啟動刑事處罰程序。”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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