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李在镕(居中)在逮捕必要性審查結束后走出法庭。 圖源:韓聯(lián)社 |
人民網(wǎng)訊 據(jù)韓聯(lián)社報道,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9日駁回檢方對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的批捕申請,決定不予批捕。
法院的逮捕必要性審查結果出爐后,在位于京畿道義王市的首爾看守所等候的李在镕隨即返家。檢方對前三星未來戰(zhàn)略室室長(副會長)崔志成、戰(zhàn)略組組長(社長)金鐘重的批捕申請也被駁回。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首席法官元貞淑當天表示,檢方提出的逮捕嫌疑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夠充分。案件的基本事實已被查清,檢方還掌握了相當多的證據(jù),但嫌疑人是否負有責任及其程度經(jīng)審理做判斷較為妥當。
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4日向法院提請批捕李在镕、崔志成、金鐘重,指控該三人涉嫌進行《資本市場法》規(guī)定的不正當交易、操縱市場、違反上市公司外部審計相關法律規(guī)定。檢方認為,從三星旗下三星物產(chǎn)和第一毛織于2015年合并,到此后三星生物制劑會計造假的一系列過程都是在為李在镕接班營造有利環(huán)境。
檢方將進一步調查李在镕在多大程度上介入操縱市場和會計造假。但李在镕方面日前向檢方申請召開調查審議委員會會議,要求審議委判斷公訴是否妥當,這可能為檢方今后的調查帶來一定的困難。
→→更多社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