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某等人喝罐裝啤酒的事件,是在輪機部船員聽到輪機長下達逃生命令后,穿好救生衣在三層船艙走廊等待救援期間發(fā)生的。他們之后還去了三層甲板,等待救援。也就是說,就在那個時候,他們也是可以移動到船內(nèi)的。后來,輪機部船員們在到達事故海域的海洋警察的幫助下,于9點39分最先獲救。
此外,他們還眼睜睜地看著他們的同事——兩名廚師因受傷不能動彈,狠心逃走了。接到逃生命令后他們從船員船艙里出來,聚集到三層走廊,但卻沒有通知不到10米遠的乘客船艙逃生。在2日的審判中,孫某對于檢方的提問“當時有想過乘客們在哪兒做什么嗎”回答說“想過”,孫某還陳述道三等輪機員樸某(58歲)還說過“乘客們怎么辦”的話。但是,對于為何沒去乘客所在的船艙的質(zhì)問,孫某只是回答說:“判斷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