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首爾6月1日電 (記者 劉旭) 當(dāng)?shù)貢r間6月1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N號房”事件主犯之一趙主彬(Cho Ju-bin)進(jìn)行二審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42年。
“N號房”事件是指韓國系列網(wǎng)絡(luò)性犯罪事件。該案件主犯趙主彬涉嫌從去年5月至今年2月脅迫女性拍攝不雅視頻實施性剝削,并在即時通訊軟件Telegram聊天群中販賣傳播該視頻,去年4月被檢方逮捕起訴。
去年11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涉嫌違反《關(guān)于保護(hù)兒童和青少年不受性侵的法律》的趙主彬作出有期徒刑40年的判決,今年2月因其用虛擬貨幣隱瞞犯罪收益1.08億韓元再加刑5年。二審中對兩案進(jìn)行了合并審理。
據(jù)韓聯(lián)社報道,當(dāng)天的判決結(jié)果比一審判決少判三年,此外的公示個人信息10年、禁止就業(yè)10年、佩戴定位裝置(電子腳環(huán))30年,追繳贓款逾1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7.6萬元)等維持原判。共犯姜某等5人二審被判處有期徒刑5至13年不等。
“N號房”由多人運營,據(jù)媒體此前報道,“N號房”案件中最引發(fā)外界關(guān)注的是昵稱為“博士”的人員、即24歲的趙主彬,以及昵稱為“godgod”的文炯旭(Moon Hyung-wook )。今年4月8日,安東地方法院對文炯旭一審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34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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