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ATM機上偷錢的李東賢
海外網(wǎng)7月17日電 韓媒近日曝光一檔官場丑聞:3月24日,京畿道富川市議會長李東賢從ATM機上,偷走別人落下的7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4060元),因涉嫌盜竊罪,遭不拘留起訴。7月16日,他宣布辭職并致歉。
據(jù)韓國《中央日報》報道,李東賢現(xiàn)年50歲,隸屬韓國執(zhí)政黨共同民主黨,信奉天主教。
韓國富川市議會(紐西斯通訊社)
最初在接受警方調查時,李東賢自稱“喝了酒,不記得去過ATM機”。然而,當查看過監(jiān)控錄像后,李東賢承認自己偷了錢。
韓國法律規(guī)定,拿走別人遺失的財物,屬侵占罪。但在ATM機上拿走現(xiàn)金,則屬于盜竊罪,違者將被處以6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處以1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5.8萬元)以下罰款。
李東賢偷竊丑聞曝光后,引發(fā)輿論嘩然。7月11日,他自覺遞交退黨申請。7月15日,19名富川市議員聯(lián)名發(fā)聲,要求李東賢辭去議員職務,并呼吁成立倫理特別委員會,對其進行懲戒。
李東賢
迫于壓力,7月16日,李東賢宣布辭去議長,但保留議員身份。他在聲明中表示,“給市民帶來不快,在此真心致歉。經(jīng)過深刻反思,我意識到自身責任,決定辭去議長。”(海外網(wǎng) 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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