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前總統(tǒng)樸槿惠一案,然而當事人樸槿惠仍未出席,只有國選律師在場。韓國NEWS1新聞網(wǎng)站說,這是樸槿惠第三次缺席庭審,今天一早她向法庭提交了親筆書寫的缺席事由書。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方面12日表示,今天早晨,從首爾拘留所方面接到了樸槿惠親筆書寫的事由書,拒絕出庭。不過,法院方面表示樸槿惠缺席并無正當理由,“但難以強制(樸槿惠出庭),將在缺席情況下進行審理。”根據(jù)韓國《刑事訴訟法》,如果被告無正當理由出席庭審,法院可進行缺席審判。
11月27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重啟對樸槿惠案件的審理,但樸槿惠以健康為由拒不出席。12月11日,樸槿惠再次拒絕受審,且未交事由書,法院決定進行第二次缺席審判。
→→更多社會新聞